尊敬的沈建强先生:
因您在2017年12月1日前未按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监管三方协议》及《竞买人合同》约定履行维修车辆牌号浙DN608S奥迪Q5的义务,现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根据《监管三方协议》的约定,监管方将自您违约之日起依合同扣除您缴纳的维修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车主方。请于2018年1月23日前过户完毕,特此通知!
杭州信如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