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高锋先生:
因您在2017年12月21日前未按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监管三方协议》及《竞买人合同》约定履行维修车辆牌号浙B500K7丰田汉兰达的义务,现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根据《监管三方协议》的约定,监管方将自您违约之日起依合同扣除您缴纳的维修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车主方。请于2018年1月24日前过户完毕,特此通知!
杭州信如拍卖有限公司